佞枝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仏英】当你老了

不知不觉的,人突然就迈过了岁月里的一道坎,然后就像水闸泄洪般,衰老速度骤然加快,什么也阻止不了那无形的江水东流;有些人会被阿尔茨海默症缠上——俗名老年痴呆,一种不可逆转的病。

不服老的弗朗西斯偏偏患了阿尔茨海默。

没得病的弗朗西斯是个话多、脾气倔强的小老头,得了病的弗朗西斯是个话多、脾气倔强、幼稚而健忘的小老头。

比如说他开始不会做饭了,弗朗西斯常常把盐和糖弄反,烤箱加热时长调错,和亚瑟相濡以沫几十年来最拿手的红酒炖牛肉也烧的是一团糟。但他自己不知道,还是会满心欢喜地把菜端上桌,解下围裙喊:“亚蒂,开饭了。”亚瑟便乖乖过来把菜吃完,面不改色地说:“哼,还不错。”就像真的吃得不错。

以前无数次亚瑟下厨,总是端出来焦糊的东西逼弗朗西斯吃下,但他就算再嫌弃也会吃得一干二净。

现在风水轮流转哦。

弗朗西斯做了多久这道菜,亚瑟就面不改色吃了多久,终于有一天弗朗西斯在牛肉出锅时尝了一口,皱眉吐掉。

“是我做的吗?真难吃。”

要是撂四五十年前亚瑟绝对会欣慰地讥讽,说“还算你有点自知之明,死胡子。”而如今只是在心里叹了口气,就着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胡子,这不是你的错,是牛肉放了太久坏了,你前几天做的可不赖。”亚瑟没有避开弗朗西斯怀疑的目光,直到对方恍然大悟地点头。

弗朗西斯之前为什么没发现自己做的难吃,因为他吃的不是自己做的,是亚瑟做的。忘了说了,亚瑟已经是名合格的厨师了,原先是有弗朗西斯在他不必下厨,现在他不得不自学成才。有时亚瑟会感慨,人的潜力真是无穷的,几十年没学会的事,才几个月就不在话下了。他把烩饭端上桌,洋葱丁胡萝卜丁都切的偏大了些,毕竟他也上了年纪,本来刀工就不算好,现在眼神也不行了,切菜时抖抖霍霍总是怕切到手,切到手就比较麻烦了,伤口难痊愈,不好照顾人。虽然阿尔和马修劝他请个护工,但还是亲手照顾放心。亚瑟敲敲因为站久了发酸的背,想下次去超市除了黄油,再买个好用的切丁器吧。

弗朗西斯还是喜欢最新潮的衣服,嫌弃亚瑟买的灰不溜秋的休闲服,他说穿那种软绵绵的灰色只会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显老,于是每天都在抗议。然后亚瑟忍无可忍买了套街上小年轻爱穿的卫衣给他,上面的金属片叮里哐啷作响。弗朗西斯兴冲冲地换上要出门,不顾摆在脸上的年龄,亚瑟没法只能跟着。他们并肩走在公园里,是晚餐时间,人不算多。但诽议与人的多少无关,他们的思想似乎总是被压缩在条条框框里,老人穿潮衣并不有伤风化,可总有人会暗地里嘲讽,发表“老来作妖”的评论。有几个正牌小年轻路过,悄悄对他们指指点点,笑声越来越肆无忌惮。之前还担心这种事的亚瑟转身微笑回怼:“你们几个兔崽子,笑什么笑!?”他的声音不大,却莫名带着威压,那是几十年里在律师界浸淫出的气度。那几个人也许是怕了,也许是单纯不想惹麻烦,脚底抹油开溜了。亚瑟没再理他们,只是在心里盘算着下次出门带根拐杖,方便走路也方便揍人。反应过来的弗朗西斯迟疑地看着他,似乎在询问是不是该回去了。他摇摇头,走,咱们继续往前。

于是两位老人在落日余晖中迈开步子,腰杆笔直,迎风而立走进溶溶月色,骨子里刻着不可一世的骄傲。夕阳为他们的银发镀金,一根根颜色耀眼。吃完饭散步的人多了起来,他们不解地打量着老人,不懂为什么弗朗西斯和亚瑟走得如此神圣专重。

清醒了的弗朗西斯掸掸衣襟,说:“我下次不这么穿了,老了。”

亚瑟却反驳他:“挺好的,不难看,你不显老。”

弗朗西斯笑:“好,你觉得好看就行。”

有一段时间弗朗西斯极其沉迷园艺,总是呆在花园里侍弄花花草草,虽然很头疼这样衣服很容易脏,但亚瑟宁愿弗朗西斯找点事干,垂垂老矣、无所事事于他而言过于残忍。

“生日快乐,亚蒂!”弗朗西斯在清晨亚瑟醒来时亲吻他的额头,双唇传来微凉的温度,“猜猜我送你什么?”

亚瑟作冥思苦想状,弗朗西斯看他眉头皱起来的样子很得意。他掀开窗帘,鞠躬作出邀请的手势,风度翩翩。亚瑟望向窗外,昨夜雨歇,满院子玫瑰盛开,微风拂过送来清凉的花香,在鼻翼间缠绵缱绻,花瓣上的雨滴在阳光下晶莹剔透,浓缩了整个世界和世界正中的弗朗西斯。光在他身后束起,迤逦狭长,而他嘴角挑起一抹不羁而温柔的笑,亦然是从前那个风华正茂的弗朗西斯。

“喜欢吗?”

“弗朗西斯,你他妈,”他的声音哽咽,“不是,我是说,我他妈很喜欢,真的很喜欢。”

他记得亚瑟的生日,可他不记得在玫瑰花开的这段日子里,他已经给亚瑟过了好多次今天的生日,从一朵花初绽到所有花凋谢。

他的记性一天不如一天了。

亚瑟经常看见弗朗西斯在记事本上写写画画,一开始是描述每天发生的事,配上简单的插画,然后是大略记录几天内的事,字数越来越少,最后只是潦草地写“亚瑟、柯克兰”。

弗朗西斯没有对任何人解释原因,他已经忘了很多事,哪怕是前两天的事也记不清了,他害怕把亚瑟也忘了。亚瑟清楚他为什么写这些,但从来不戳破真相,是为了不打击弗朗西斯的自尊,也是骗自己,幻想他这么做是有别的原因。不把真相道明它便永远是个猜想,需要论证的猜想。

亚瑟要出门,他把弗朗西斯留在家里,反复叮嘱:“我要出去一趟,你在家里呆着,别随便出去。”他知道弗朗西斯不太记得回家的路了,可就算这样嘱咐,当他回来的时候家里还是空的。他慌了,向周围邻居打听,终于在相邻街区的超市找到了弗朗西斯。

亚瑟发火了,可还没等他动怒弗朗西斯抢先开口。“本子找不到了。”他低头嗫嚅着,像打翻糖罐的小孩。

他们新买了一本回去,弗朗西斯在家门停下,掏出记号笔加粗加黑地写下“亚瑟丶柯克兰”。

“这样写就不会丢啦。”他满意地眯眼笑,眼角皱纹都带了笑意。亚瑟夺过笔,同样写下“弗朗西斯丶波诺弗瓦。”

“记住了?这是我们的家。”

和他们一代的朋友都老了,有的提前走了。弗朗西斯入院两个多月后,他们一家去参加基尔伯特的葬礼——他死于突发的脑梗。银发少年魔性的笑声还没从大家耳畔消逝,转眼油尽灯枯,人已经悄悄踏上孤独的旅途。伊丽莎白和他们早就成年的孩子,还有孩子的孩子强忍悲痛处理着丧事。人们与他们拥抱,安慰一句接一句。

“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好祖父。”

“坚强些,一切会好起来的。”

“我很抱歉知道这个消息。”

仪式结束后弗朗西斯一袭黑衣坐在轮椅上,神志难得清醒,难掩眸中溢于言表的悲伤。“亚瑟,”他低声道,“我要是到了靠仪器续命的那天,就安乐死吧,痛快点。”

亚瑟想抽他:“做梦。”彼时他们慢慢在医院的空地上遛弯,阳光明媚,可他却感觉到刺骨的冰冷。都老啦,亚瑟茫然地望天,天空依旧,和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的天没什么不同,照样的云卷云舒,可他们不复从前,只是因为一直保持相同的速度和方向,就像在列车上坐着,和对面列车上的人互相凝视,以为静止,实则沧海桑田。他仔细端详轮椅上打瞌睡的爱人,看他也是看自己。松垮的皮肤透着病态的苍白,金发早已化成如雪银丝,皱纹深深横亘在额头和手背上,这一切都在无声诉说岁月无情。一阵风刮过卷起凋零的紫藤,紫色花瓣打着卷挣扎着试图回到枝桠上原本的位置,但逃不过自然规律的制裁又落回地面,零落成泥碾作尘。

透过氤氲时光亚瑟恍惚看见了大学艺术节,他被来往人流挤到某个T台边,踉踉跄跄正要摔倒,突然一只有力的手拉住了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同学,小心点。”如清泉流泻的声音淌入他的心房,光彩夺目的弗朗西斯冲他点头微笑,转身下旋继续之前的街舞,金发张扬,翩跹动作偶尔泄露青年人衣服下白皙的肌肉,那一刻他感到难耐的心悸。看见了毕业后两个人相继找到稳定的工作决定结婚,然后商量唯一一次的婚礼要独特,“趁着我们还能疯几年。”弗朗西斯握着他的手摩挲手心,串通逃婚的计划,他们踢翻了高大的香槟塔甩下宾客周游世界,坐在摩托上狂笑到岔气。看见了领养孩子后他手头上有一桩很麻烦的官司,弗朗西斯一边照顾奶娃一边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他不放心打电话问“家里怎么样?”弗朗西斯还像没事人一样说一切有他可以放心,直到自己回家看见他的黑眼圈和一脸青黑的胡茬才明白他的压力到底多大,想说一两句内疚的话时被一吻缄言,融进他眸中溺死人的深情里。看见了弗朗西斯做饭、种花…,他能见过的弗朗西斯都在眼前循环闪过,也看见了几十年里他们为了各种小事吵架不断,甚至撸起袖子要动手,谁也不向对方轻易低头。

他们的婚姻似乎总在破裂边缘徘徊,但爱情一直存在,初恋时轰轰烈烈的浓情蜜意融进如水的旧时光里,稀释成正好的甜度,入口不齁不淡,绵延了一生。

亚瑟说,你不能就那么死。

可真到了那一天,他说服了阿尔和马修,“弗朗跟我说过,他怕疼。”

注射前亚瑟抚摸着他皱巴巴的手,隐约可见初见时修长的影子。“你之前总爱和我念叨《当你老了》,放心弗朗茨,我爱你,无论是年轻的你还是老去的你。”他给躺在床上的爱人最后一个吻,“晚安,我的爱。”

多少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

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是真情,

惟独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心,

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又是一年,亚瑟来到弗朗西斯的墓前,墓碑的样式与那些千篇一律的并无不同,带着死寂的肃穆。他艰难蹲下,慢慢捡起一地的枫叶放在墓上,火红的颜色淹没深沉冰冷的漆黑,堆成一个绚烂的秋天。

“弗朗茨,我其实很自私的,”亚瑟絮叨着,“我一点不想让你安乐死,陪了我这么多年再陪陪又能怎么样,你这人啊……”他轻轻放上最后一片枫叶,举起手指在墓主的姓名上画了几圈后颓然落下,“算了,这么多年我总爱和你对着干,所以最后一次就勉为其难地听你的吧。”

深秋了。

*出自《当你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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